2016年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考生須關注五大變化

一、凡在職公務員,均不得報考
往年,河南公務員考試規(guī)定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以及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不得報考。但今年,河南省跟隨國家政策風向標,改為凡是在職公務員,均不得報考。
現在國家及各省都在大力發(fā)展"遴選",合理分工公務員"公開考錄"和"公開遴選"兩個制度的功能,公開招考面向體制外的社會考生,公開遴選面向體制內的在職公務員,"雙通道"各行其道,各負其責,使公務員隊伍結構更加均衡合理。河南今年此舉也是為了更科學得選拔人才。
另外,除了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外,以下人員也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
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同時,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對基層工作經驗人群有新規(guī)定,將退役士兵納入有基層工作經驗范圍
今年公告中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表述為"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鶎庸ぷ鹘洑v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1月25日。"
與往年相比,今年對基層工作經驗的詮釋,多了一類人群,那就是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這表明河南對軍隊退役人員有一定的照顧,這類人群可以多種選擇,也就是說要求有基層工作經驗的職位此類人群也可以報考,據中公教育統(tǒng)計,本次招錄中共有311個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有要求,共招錄606人。與此相反的是,今年不再把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事業(yè)單位、企業(yè)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作為基層工作經歷,這是考生要注意的,這類考生是不能報考有基層工作經驗規(guī)定的職位的。
三、大學生村干部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
今年河南對不僅要求河南省招募的參加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還規(guī)定目前河南在崗、截止2016年12月31日連續(xù)任職滿3年的大學生村干部也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這是對大學生村干部的一種鼓勵,為此類人群打開了一條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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