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2月9日在中國新聞網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guī)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
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是: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忌Y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不難看到,這個公開不是單純的“信息點”,而是構成了一個“信息面”,從考試政策、考試程序、錄取結果等,都進行了公開要求。高校錄取考試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和細節(jié),越來越成為公共信息。任何網友有了疑問,都可以借助這種公開通道,進行訴求、舉報,有關方面必須及時回應,并將調查結果進行公開。有了這種細節(jié)化、立體化的公開,所謂的“招生腐敗”“點招黑幕”,就算是膽大包天,也不敢輕易挑戰(zhàn)這種教育公平、公開精神。只要我們將考試綜合信息進行了全方位公開,教育公平、考試公平就能得到循序落實。
“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公共行為要想提升信譽度、廉潔度,不是看你信誓旦旦說推行了多少公平公正措施,而是看你敢不敢進行全方位的信息公開。敢于將各種行為晾曬到陽光下,接受公眾的質疑、挑剔,這才是對公平公正精神的最積極的落實。這就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所提出的,“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是人民政府密切聯(lián)系群眾、轉變政風的內在要求,是建設現(xiàn)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穩(wěn)定市場預期,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的重要舉措”。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就體現(xiàn)了這一點。
聯(lián)系到當下的自主招生腐敗,這種腐敗之所以發(fā)生,即源于各種招考信息的不透明,公眾缺乏知情權。有些自主招生的信息,甚至還成了所謂的“秘密”,公眾缺乏有效監(jiān)督,當然就容易滋生貓膩。所以,在分類考試、社會化考試等多項教育改革即將啟動的背景下,讓信息公開得到落實,更是對教育改革的有力支持和推動。
還是想到了政府“三公經費”信息公開過程中遇到的情況,“有些部門選擇臨近周末的時間,甚至快下班時才公布三公經費,因為周末關注度小了,挨罵的可能性也小了”。搞“偽公開”“躲貓貓公開”,試圖蒙混過關,歸根到底,還是對既得利益的維護,是對公平和公正進程的無聲抵制。這種情況在高校招生信息公開過程中,也有可能會暗中出現(xiàn),所以,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要求提出后,相關部門還應該做好后期的監(jiān)督和督查工作,看看有沒有相關高校,搞所謂的“公開躲貓貓”,對違規(guī)者進行嚴厲曝光,給予嚴厲處罰,讓“真誠公開”“誠信公開”得到積極落實。
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是一項“陽光政策”,只有將其真正放到“陽光下”去落實,完全公開透明,便于接受老百姓的監(jiān)督,一切寄附于其肌體上的招生腐敗、陰影病毒,才會被消除干凈,真正的教育公平、考試公平才能真正降臨。(雷泓霈)